个人投资债券无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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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2:1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近来,不断有投资者询问中铁债券、中信债券等企业债券利息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个人投资债券无税收优惠。 目前,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较多,如国电总公司发行的电力债券、三峡总公司发行的三峡债券、铁道部发行的中铁建设债券、中信集团发行的中信债券等均属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1980年9月10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
有一个例外即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系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对于一些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以企业债券形式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或经营性资金,如铁道部发行的中铁建设债券,中国建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用于自身经营的债券等,均不属于免税债券范畴,因此,对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税照顾。 广大债券投资者在购买债券时要提前了解所购买债券的类型、其产生的利息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各种风险,据此计算投资收益并决定是否投资,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作者:记者王惠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