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民营经济规定一律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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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0:0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涂露芳)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正着手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和政策,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审批规定要全部取消或修改。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将清除现有审批环节中对民营经济的限制,即日起至8月23日期间,向各类企业、工商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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