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回应流通股东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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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9:56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昨日,电广传媒(000917)以10.7元的涨停价开盘,且在其涨停价位上的买盘一度达到400余万股。但在1分钟后涨停便被砸开,终盘报收10.23元,较停牌前上扬了5.14%。分析师:债权换收益 周三本报刊出《电广传媒“以股抵债”遭质疑》的独家报道,该文一经网站转载,在市场引起了强烈反响。国联证券的注册分析师荣柯野致电记者表示深有同感,并指出,动态
电广传媒:总比冲账好 昨日,电广传媒的有关负责人回应了本报的质疑。该股的董事、董秘周竞东指出,我们必须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的宗旨来看待本次大股东的“以股抵债”行为,不然就很难达成共识。周先生说:“解决总比不解决要好。大股东‘以股抵债’比它拿一些不合理的资产来冲账要好。” 该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齐慎也对记者说,这是一项创新,有助于公司摆脱多年的困扰,轻装上阵。 证监会:必须2/3通过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与国资委原则同意进行“以股抵债”试点时,着重强调了要在中介机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形成“以股抵债”的价格,并要求“以股抵债”的方案必须在关联股东回避的前提下,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根据电广传媒的股本结构,一旦第一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回避表决,剩余的其他股东无一可左右表决结果,即在本次“以股抵债”的事情上,该股的流通股股东将有很大的话语权。因此,电广传媒的四名独立董事联名征集投票权的举动就显得格外令人关注。独立董事:定价较合理 该公司的独董李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不认为我们是站在大股东的立场上的,我们会尽力在股民的公平和公司的效率之间做出权衡,力求最终的结果对国有资产公正,对中小股东公平和对公司发展有利。当记者问及抵债价是否合理时,李先生答道:“首先必须看到,经济杠杆是股市的一种功效,初始投资人通过股市赚取他应有的资本利得是完全正常的,也是股市中的一种规律。净资产可以作为交易的一项基础,而低于净资产的交易是找不到依据的。”李先生表示,目前拟定的7.15元/股的交易价格基本上是合理的。 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减持国有股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必要手段,然而在电广传媒大股东“以股抵债”的事件中,或许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电广传媒的大股东有没有资格将属于全体公民共同财富的国有股用于企业自身抵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