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欠款200年太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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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 |||||||||
李忠卿 据《大河报》7月28日报道,日前在海南省展开的一项清查工作显示:海口市共有80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共计2470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是一位副镇长,拖欠贷款本息合计722万元。
80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高达2470万元,平均每个人欠款30余万元,这绝非一个小小的数目,为何久拖不还?除了某些公职人员素质较差外,恐怕与信用社还贷制度形同虚设不无关系。 为了严肃清欠工作纪律,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表示,对态度恶劣、有偿还能力而故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这样的人固然要处理,但我觉得仅此还不够,因为某些人可能态度较好,但往往就是久拖不还。 那个欠款数额最大的海口秀英区长流镇副镇长王某就是如此,你看他自上世纪90年代拖欠贷款,迄今本息已达722万元。如果不是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找其谈话,王某很可能早已把还款的事给“忘记”了。我们注意到,王某表示将从8月份开始每个月偿还3000元,尽管还款的态度“极为端正”,但我以为力度实在不够,如果按月还3000元计算,要还清722万元欠款,至少需要200年时间。如此还款进度,要还到猴年马月?明摆着国家财产必然蒙受巨大损失。 偿还欠款,200年太久!要彻底清欠,必须设定时间表,谁超出还款时间,一律追究其应负的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至于态度问题,最多只能作为处理时的参考依据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