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九大措施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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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7:50 中国新闻网 | |||||||||
在此间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提出,全国税务系统要采取九大措施,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这九大措施是: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审批工作,绝不能越权减免税。
———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对不规范的外设机构,必须尽快撤销;内设机构要着重健全岗责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税源管理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合理界定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税收征管内容的职能,切实加强业务衔接。 ———加强审核分析,提高征收水平。加强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建设,完善收入预测机制,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 ———完善制度措施,加强税源管理。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掌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发挥稽查威力。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大力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它可抵扣票,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 ———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手段。积极稳妥地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强化数据管理,推进信息集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公开办税,杜绝“暗箱操作”,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严格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李丽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