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贾忆民董事、谢文彦董事、梁作利董事、武春友独立董事因出差、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付从飞董事、于洪坤董事,吴彤董事、马琳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 1.4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王春鹏先生、财务总监赵成斌先生、财务负责人关雨伟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68,763.99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3年5月15日,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委托贷款的议案》,系将公司自有资金8亿元,委托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借贷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期限一年,委托收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同期限贷款利率下浮10%(即4.779%)并扣除年费率0.24%手续费。本次委托贷款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通过该项议案的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以上公告分别刊登于2003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公司发现8亿元委托贷款事宜存在与《通知》不符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进行了整改:截止2003年末,收回8亿元委托贷款总额的30%,即2.4亿元;剩余5.6亿元委托贷款,待2004年合同期满收回。 本报告期,公司已将剩余5.6亿元委托贷款到期全部收回,获取投资收益9,867,649.68元。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报表 7.3 财务附注 7.3.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未发生变更。 7.3.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 不适用 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