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600051)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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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关于确定原中创公司债务清偿方案的通知》(银清字[2004]22号)。该通知关于原中创公司债务的具体清偿方案叙述如下:
“2004年7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原中创公司债务清偿方案为: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委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5年内将原中创公司全部资产处置所得偿还除人民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外的债权人,按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计划,2003年、2004年和2005年每年分别清偿债权本金的10%,2006年和2007年按变现金额支付,整体清偿金额由全部资产最终处置结果决定。” 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对原中创公司的债权总额为4704.85万元,其中本金为4686.58万元,利息为18.27万元。该公司于2003年度对该债权按总额的100%计提了坏帐准备。 公司持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65%的权益。公司在1998年-2003年的定期报告中已对本事件作了多次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七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