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电气获得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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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3:3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四节的规定,现就本公司获得下列银行贷款及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一、获得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基本授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为2004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2日,由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借款额度2000万元,月利率4.425‰;银行保函额度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800万元,保证金比例30%。 二、获得福州市商业银行东大支行借款展期1000万元,期限为2004年6月24日至2004年11月24日,月利率4.575‰,由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获得交通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授信额度5850万元,期限为2004年6月24日至2005年6月24日,由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借款额度3000万元,月利率4.425‰;银行承兑汇票额度2850万元,保证金比例30%。 以上借款及授信额度主要是以前年度借款合同到期后续贷,并考虑调整公司贷款结构,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要。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