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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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3:30 证券时报 |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8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景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中期报告的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