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会”前能否增加公示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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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3:30 证券时报 | |||||||||
木子 不久前发生的江苏琼花事件,让市场各方都吃了一惊。虽然是首批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履行了较为严格的发行程序,但是最终还是给了市场投资者一个“眼吹火”,这不由得让人质疑发行制度的“可靠性”和责任问题。江苏琼花既有保荐机构的辅导,又有发审会审核过关,可谓把关森严,但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却没有被发现,原因何在?
笔者以为,辅导、过会只是专业人士的把关,是少数人的行为,难免有纰漏的地方,而大多数投资者由于关心日后投资盈利情况,切身的利益使其更关心发行公司的“一举一动”。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笔者建议,在辅导结束、上会前可以考虑增加一个公示程序,在媒体上详细介绍一下拟发行公司情况,让了解公司的投资者发发言,可能提前发现问题,降低不良公司上市的机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