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可转债事件何以峰回路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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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14:03 上海证券报 | ||||||||||
    2004年7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召开的本年第48次会议上,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6)发行65亿元可转债的申请获得通过。至此一度沸沸扬扬的"招行100亿转债风波"暂时告一段落。此次风波反映出了目前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一如既往的利益冲突,非流通股东一如既往地处于强势地位。如果不是招行高层的四处走访、解释和说明,如果不是最终提出新的融资方案,这场冲突也会一如既往地以流通股东的无奈或"用脚投票"而宣告结束。
    100%到35%+65%的转变带给我们思考是那么多,从股东意识的觉醒到新股权文化的萌芽,从机构投资者的话语权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结症等等都可以成为很好的研究课题。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视角是作为事件的绝对强势方------招商银行本身对这个事件的认知,也许正如马蔚华总裁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所说的"……加深了(招行)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认识以及对投资者关系问题的进一步重视"。     招行可转债事件的前期表现,反映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行为特征。然而,正如一些事件所反映的(比如中兴通讯(资讯 行情 论坛)发 H股事件),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革命性的变化:机构投资者比例的稳步提高,股东意识的觉醒和新型股权文化萌芽,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力度和控制欲望正在逐步加大。     本次正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股东,以联合力量对招行发债进行了强劲的狙击。虽然招行强行通过了可转债方案,但在投资者心中形成了负面印象,直接损害了招行的公司形象。由于基金们对发债的不认同,并抛售股票,导致一直走势不错的股价下跌,并进而带动了银行类股票的下跌。     也许是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通过发行方案之后,马蔚华行长带领管理高层开始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工作:亲自带队访问了京、沪、深三地的基金公司,解释招行发债的意义和原因,并了解他们对招行的看法以及对此次可转债计划的意见。     事后看来,招行的举措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达到了加深理解和沟通的目的。通过一系列的沟通交流座谈,可以发现实际上,无论是招商银行还是以基金为代表的流通股股东都认为通过再融资来提高招行的资本充足率,对招行的长远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这就为双方的理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以此及时制定出更合理的再融资方案,及时达成协议,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抓住市场时机及时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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