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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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10:0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财政部昨天公布,200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418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5%,已成为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但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随着客观情况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指出,一是按所得项目分项、按次征税,与综合各项所得按年征税相比,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但他同时指出,实行综合与分类征税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具备内外部配套条件,否则难以实现新制度的预期目标。因此,要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积极推进税务部门对个人各项所得信息收集系统以及银行对个人收支结算系统建设,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电子化,提高对收入的监控能力和征管水平。待相关条件基本具备后,再适时推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