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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该不该办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7:27 深圳商报

  市民网上无照“摆摊”遭罚

  网上开店该不该办照?

  网民:我只是在网站租了个“柜台”工商部门:只要经营就应办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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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肖健实习生陈莉)日前,宝安一网民因未办营业执照却在网上开店销售电脑零配件,遭到辖区工商部门的查处。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对于近年来出现的新的网上经营方式,是否也须审批?网上开店究竟该不该办照?昨日,本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市工商局和部分法律界专业人士。

  事件回放:网上无照“摆摊”被罚5000元

  据报道,今年4月,宝安的姚先生在某网站上开了个网上店铺,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上网,卖点电脑零配件之类的小玩意,每月有4000多元的营业额。7月12日,宝安工商分局油松工商所工商人员到姚先生家检查,认为姚先生属“无照经营网上购物店”,便暂扣了其用于网上经营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物品,并通知其缴纳罚款5000元。

  姚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自己仅仅是利用业余时间偶尔“摆摊”,上网地点也是在家里,没法办理营业执照。而且利用的是某网站提供的平台,某网站还按经营比例扣下了税费,这就像自己在一家大商场租借一个柜台经营一样,只要某网站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工商部门:只要经营就应办照

  市工商局企管处有关负责人认为,网上销售货品只是一种经营渠道、一种经营方式,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经营者有权选择任何一种经营方式。但只要是一个存在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就要有相对固定的经营住所和明确的经营范围,就要依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法制处有关人士也表示,目前,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方式虽然广泛,但对于期间出现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现行的《无照经营取缔处理办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仍可加以规范。

  市工商局消保办有关人士认为,经营者在网上开店如不须办理营业执照,出现消费纠纷如何解决?以深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为例,按规定,受理的消费投诉必须有明确的被诉方、被诉方的地址及消费者交易时的购物凭证,如消费者不能提供,工商部门则难以受理。

  据悉,今年6月1日起,市消委会曾对发生在我市的170宗网上购物涉嫌诈骗的投诉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通过网上购物实施诈骗的公司共93家,93家公司在工商部门全部没有注册登记记录,投诉涉及118个网站,截至今年6月15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数据库中也未发现这些网站的注册记录。

  律师观点:网上无照开店形同街边无照摆摊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永泉认为,问题的焦点并非是通过互联网商店进行买卖,还是摆地摊,而是该活动是否具有经营性质。如果个人通过网上转让自用的二手物品,应允许,但如大批、长期出售谋利性商品,则具有经营性质就必须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后才能从事。就本案而言,根据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姚先生在网上无照“开店”的行为与街边无照摊商的行为性质上是相同的,都要负法律责任。

  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佩也认为,网上销售与在商场销售是一样的,都是属于商品流转过程,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为了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凡从事网上销售活动的个人或单位,都必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肖健 实习生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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