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韩国双龙汽车上汽获优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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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7:27 深圳商报 | |||||||||
7月27日,中国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总裁胡茂元(前左)和双龙汽车公司债权团代表、韩国朝兴银行行长崔东洙(前右)在收购双龙汽车公司的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上签字。当日,中国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与韩国债权团在汉城签订收购双龙汽车公司的谅解备忘录,这项备忘录意味着上汽集团成为收购双龙汽车公司股份的优先谈判对象。根据谅解备忘录,上汽集团获得收购韩国债权团持有的双龙汽车公司48.9%股份优先收购权。上汽集团收购这些股份后,将成为双龙汽车公司最大的股东。(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