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通过“以股抵债”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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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7:1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备受市场关注的(000917)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有了结果,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报告书》。 其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拟以所持公司股份抵偿其对公司的债务(“以股抵债”)。会议对《报告书》涉及的以下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经双方核对确认,截至2004年6月30日,产业中心通过其下属或关联单位占用电广传媒资金共计500626095.75元(本金);资金占用费按三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38634215.05元。两项合计,最终确定以股抵债的债务总额为539260310.8元。 (二)“以股抵债”之每股单价为7.15元/股,抵债债务总额为539260310.8元,抵债股份数量为75421022股。 (三)防止侵占行为发生的措施。 (四)关于“以股抵债”涉及的股份及其权益的处置:以股抵债价格为含权价格,与抵债股份相关的所有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及其他利益已包含在抵债股份价格之中。股份核销时,将按公司每股净资产的现有结构依次冲减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每股价格7.15元高于每股净资产7.123元的部分冲减未分配利润。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