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期办理股份过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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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电子公司和重庆市泰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截止2004年7月27日,公司仍未收到任何关于此项股权过户事宜的文件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确认函。待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