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好淡影响两面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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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14:01 证券时报 | ||||||||||
    在市场陷入迷茫之际,有关解决股权分置的敏感话题又被广泛提及。据权威解释,解决股权分置与国有股减持和全流通涵义不同,后两者均包含流通套现之意;而解决股权分置则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实现同股同权,但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那么,鉴于中小板企业股权结构的特殊性,股权分置问题若能真正获得解决,其将会对中小企业板块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首先,我们必须弄清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性质,弄清其对市场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如果按照市场以往惯性思维做简单的逻辑分析,认为解决股权分置是一种100%的流通套现行为,必然带来市场大扩容,自然被理解为特大利空。在市场视扩容为洪水猛兽的心理作用下,解决股权分置势必会给市场带来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国有股股权比重大,或者非流通股股权占比比较大的上市公司面临的调整压力则更大。与之相对应,那些国有股股权比重小,或者非流通股股权占比比较小的上市公司面临的调整压力可能相对要轻得多,尤其是对所谓的“三无”板块而言,股权分置对其反而形成了巨大的利好,这种“跷跷板”效应在以前的市场中得到了反复的验证。循此思路分析,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中有不少属于个人控股的民营企业,虽然也存在非流通的公司高管和自然人持股(目前上市的中小板股其非流通股所占比例大多也在60%-70%以上),但由于不含有国有股,所以压力还是要轻得多。鉴于此,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中小板公司而言偏空的影响要小得多,体制灵活、身轻如燕的中小板股由于无国有股之虞,包袱明显小于主板个股,因而完全可以做到应对自如,甚至可能借势表现一番。     其次,但正如本文开首所指出的,按照最新的一些权威解释,解决股权分置旨在实现同股同权,弥补目前市场的制度缺陷,而与市场扩容并没有必然联系,不可流通股份变为可流通股份并不等于可流通的股份一定要实际进入流通,同时流通价格也是一个需要反复商榷和科学论证的敏感问题,进入实际操作会充分考虑到市场各方的利益,并且一般是先试点再推广,因而相信不会对市场构成太过明显的压力。这表明,解决股权分置并不存在非流通股100%的急于流通进行套现问题,也不存在不同投资主体利益的侵蚀问题,若操作得当,完全可以理解为利多因素,并且不是一般的利好,而是市场重大利好。它不但可以解决长期困扰市场的同股不同权的市场顽疾,敦促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真正形成市场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从源头上解决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问题,实现市场的根本性变革,而且由于其与市场扩容并无必然联系,有利于稳定市场情绪,减小对市场的负面冲击,完全可以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实现平稳过渡。如此,则中小企业板特殊的股权结构,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并不表现出太多的优势,其市场表现可能和其它个股并无两样,可能更倾向于趋同。     总之,解决股权分置这一问题的重大意义和对市场的重大影响不言而喻,鉴于解决这一问题的大体思路已经明晰,市场最终有望实现平稳过渡,所受的冲击可能不大。中小板企业虽然股权结构较为特殊,在此背景下也难有脱离大盘的独立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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