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计划经济最后的堡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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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11:08 证券时报 | ||||||||||
    编者按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将使我国彻底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管理模式,进而全面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市场经济投资体制的新格局。
    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与其紧密相连的资本市场也将随之变化。从今日起,本报将从资本市场的多个角度,解读《决定》对其带来的深刻变化和影响。敬请关注。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昨日正式发布。一位曾参与改革方案设计的权威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融资体制、投资体制的改革、宏观调控的推进,《决定》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并在诸多内容上作出重要突破。     融资体制改革     两大突破带来机遇     虽然被称为“投资体制改革”,但纵览全文,有关融资改革方面的内容却一点也不少,力度也丝毫不弱,这也成为这次改革方案的鲜明特色之一。比如,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决定》中明确提出的至少就有六点。权威人士评价,其中两点内容,可谓是迈出了跨越式的一大步:一是基础建设项目IPO融资可能会有突破;二是包括国有、民营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从此可以一视同仁地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来融资。     这位曾参与改革方案设计的权威人士分析说,《决定》中“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进行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试点”的表述意味深长。因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先成立股份公司且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方能进行IPO。而在上述表述中用了“经过批准”和“试点”的字眼,表明对现行的法律规定很可能会有所突破:即经批准的基建项目可以突破上述限制,进行IPO的试点。但鉴于有关法律法规尚未做出修改,因此用“试点”的说法可能是目前各方面所能接受的一个提法。     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也是此次融资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在《决定》中对此也多处强调,比如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境外融资,允许他们申请使用国外贷款,以及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等等。这表明,民营甚至外资企业今后将能够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渠道,无论是发行股票、公司债券、还是海外上市,他们都将和国有企业得到平起平坐的地位。此外,在融资方面,《决定》还第一次在国务院的重头文件中提出,组织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保险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并再次强调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也肯定了今后公司债市场的发展方向。     投资体制改革企业政府双管齐下     在投资方面具有实质性改革的内容有两个方面: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完善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今后企业投资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它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备案,但石油、天然气的项目还要拿到发改委备案。据了解,各地目前都已准备着手制定本省的备案管理办法,今后中央政府在核准制的改革取得一定经验后,可能将会出台有关备案制的具体办法。值得注意的是,改革高度重视规划的作用。比如大型企业集团如果先编制了发展建设规划,并得到批准后,就只需按备案制来处理。     在改善政府投资方面,首次提出了政府投资的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也引入两条实质意义的改革:即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对于垄断性项目要通过招标选定业主。     宏观调控力图放而不松     据透露,本次改革方案早在数月之前就已获得国务院的原则批准,之所以迟迟没有出笼,就是因为其中几项比较重要的改革如给企业放权、给银行更大的审贷自主权等等,都会引起人们对于它是否会对宏观调控产生影响的担心。一方面,企业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放权也许会使它的投资冲动更多释放;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企业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宏观调控也需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来实现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正是在这种两难境地下,有关部门最终遵从市场经济的规律,慎重推出此次改革。     因此在加强监管和宏观调控上,《决定》中的一些新措施就格外值得关注。     比如在给企业放权的同时,更加重视通过经济手段来巩固并达到宏观调控的意图:今年的核准目录中,对于钢铁行业的进入门槛就明显提高,不论是炼铁、炼钢、轧钢,新项目上马今后都要国务院相关部门核准,新增电解铝、氧化铝项目、新建炼油等项目也都在国务院一级的核准范畴内。另外,这次改革不是单纯的“管”,而是意在“疏导”,以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高度强调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注重发挥地方、行业协会的监督积极性,打破了原来发改委一家包打天下的监督;对于外商投资,还进一步扩大了省级政府的核准权限,注重保护地方一级的积极性。     有关权威人士就指出,中国的投资过热与重复建设问题,不仅涉及投资体制的改革,同时也涉及财税、预算体制、银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改革,改革只能解决部分问题,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在方案的设计上,也是倾向于政府控制住大的重复建设,小的重复建设则通过市场来实现它自动的优胜劣汰。     据了解,鉴于《决定》总体上还比较原则性,有关部门还会起草一些配套文件,将改革内容进一步落实。有关人士在评价它时说,作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一块堡垒,投资体制改革的完成将标志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正式、完全地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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