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行炒汇下月推行新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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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10:0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从8月1日起到工行买卖外汇将执行新的章程,新章程改变了原章程中工商银行与客户间责任和义务的约定。这是记者昨天从工商银行总行了解到的消息。 “新章程不会对个人炒汇造成影响,而是为适应外汇买卖集中平盘系统投产后的业务变化,进一步明确银行与个人外汇买卖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工行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人士指出,与老的章程相比,新规定有三大变化,一是不再与客户签署协议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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