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被大量催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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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9:5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庆慧)国务院前天发布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对社会投资的项目将由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为此,中国银监会也于同日颁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的授信工作人员的9种行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孙立坚昨天分析认为,投资新政的出台,银行将面临承担审贷风险的更为严格的挑战,而随着竞争成本的加剧,另一支力量———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将在金融市场化的进程中被不断催生。
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审批和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要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问责制,对没有履行尽职要求的授信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然而一家国有银行有关人士介绍说,银行现在采取的审贷委员会制委员多为行长和富有经验的信贷经理担任,但随着宏观环境和经济周期的变化,很多风险管理靠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国内银行缺乏一些专业的有前瞻性的宏观分析经济师,而银行很多坏账往往会在周期变动行业变动时产生。 孙立坚认为,银行要走向市场化,可能会直接催生一个提供信息、信用评级的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每一个项目如果都由银行自己去审查和评级,竞争的成本会越来越大,而且银行也无能力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一一监管,要由市场对企业进行信用的评级。”“只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化了,企业才不敢有不法的虚假的行为,才可以降低企业与银行关系中的寻租和腐败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