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600573)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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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董事九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