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品牌在港频遭抢注 专家支招依法维权(商务聚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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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3:58 人民网-市场报 | |||||||||
王健平 自6月下旬发现自己旗下商标在香港被抢注,上海家化等6家企业很快作出反映。《国际先驱导报》在香港对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的负责官员及相关专家进行了专访。 “专业抢注公司”盯上内地品牌
6月下旬,上海家化、广东熊猫等6家厂商发现,包括大宝、小护士、立白、雕牌、舒蕾、六神、采诗在内的13个内地日化知名商标,刚于不久前被香港位于新界元朗的创生(香港)有限公司抢注。因为拥有这些品牌的企业有不少是内地销售过亿的行业内龙头企业,其商标的无形资产十分可观,一旦这些商标被他人注册成功,这些品牌的产品若以原品牌进入香港市场,很有可能侵犯注册商标,这无疑是企业的重大损失。 虽然这些厂商和内地媒体多以“恶意抢注”来形容这一事件,但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相关负责人和专家谢绝对此进行评述,理由是这些注册目前正处于按程序进行规范的处理过程中。 知识产权署专家指出,回归后,香港是完全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处理与内地的经贸关系的。香港与内地经贸关系的性质确定为单独关税区与其国家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按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与惯例开展工作的。香港的商标注册制度属独立的体制,商标即使在世界其他地方注册也不会自动在香港特区得到保证。任何企业和个人在香港注册商标应按香港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制度行事。 专家解释说,按照香港的法律制度,任何对已使用或打算使用的商标声明有所有权的人都可申请商标注册,其他获授权的人都可登记成为商标的注册使用人,并可有条件限制或无条件限制使用全部或部分的注册商品服务。 在公开资料中,很难查到这家名为“创生”的香港公司的主营业务,但是资料显示,创生牵涉到很多商标抢注的纠纷。一位行内人士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创生有可能是那种专门抢注商标,以此获利的公司。 对此,知识产权署专家建议,内地企业的品牌要想进入香港市场,就应尽快申请注册商标,以避免被别人注册后造成的损失和麻烦。同时,内地的企业也应尽快了解和熟悉香港的有关法律,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抢注有法可依 内地企业知名商标在香港被抢注,并不是没有挽回措施。据了解,香港的商标注册过程是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的,从申请到注册完成有个时间期限和规范运作的程序,在此期限内如有任何人根据香港商标条例提出反对并提交确实证据,都可使某一商标的注册申请失败。 专家介绍,香港按国际惯例在商标注册时也执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以在先申请与注册为原则”,即只要是第一个申请使用某个商标并经批准注册,就可以取得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但同时,香港又依据国际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加入该公约的国家或实行该公约的地区享有商标注册的公约优先权。而目前中国和中国香港均为世贸组织成员,都实行《巴黎公约》优先权的原则,有资格优先其他申请人注册其商标。 按照这个公约,即使有人在香港先申请注册某商标,而该商标已在内地提出申请,内地企业即使在其后在香港申请注册该商标,也可享有优先权得以注册。但该优先权期限仅为6个月,如内地企业给予的申请日是在申请公约优先权的6个月后,则丧失此优先权。 专家建议,内地企业还可以考虑根据香港《商标条例》中“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反击“抢注”行为。据了解,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在接纳商标注册申请后,要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网址:www.info.gov.hk/ipd/b5/official)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在该公报上看到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详情,并可在3个月内向商标注册处处长对某注册申请提出反对。注册处将安排申请注册和反对注册的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依据条例规定作出裁决。如“反对注册”理由充足和证据确凿,例如企业能证明这些商标也为在香港驰名的商标等,就能使一些抢注行为失效。 另外,已注册的商标,即使反对人没能于上述3个月的时限内向商标注册处处长提交反对,也可在该商标注册后,向商标注册处处长或法院提出反对意见,再通过法律程序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 无为而治 知识产权署专家还提示内地企业,有些注册商标的企业在其注册完成后,如果在一段不少于3年的连续期间内没有从事与该商标有关的贸易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注册处处长或法院提出撤消这些商标注册的申请。 对此,专家建议,如果内地企业考虑到香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暂时不想在3年的时间里进入,可以冷静观察、蓄时以待,等到撤消该商标注册后,再自行申请进行注册。应对一些抢注行为,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但专家同时提醒,这个办法有一定的风险,未必能挽回潜在的损失。 《市场报》 (2004年07月27日 第二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