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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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2:58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6日在上海市新华路728号华联发展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经2004年7月26日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波司登公司48%的股权,其中:以152,976,871.60元向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转让35%的股权,以34,966,142.08元向济南嘉华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8%的股权,以21,853,838.80元向江苏康博实业有限公司转让5%的股权,交易价款总计209,796,852.48元,由股权受让方按分期付款的方式以现金向本公司支付。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价格是以波司登公司截至200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为依据,同时参考截至2004年5月31日波司登公司经评估的资产价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2004年7月26日,本公司与资产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草案)》。 目前,本公司持有波司登公司48%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对波司登公司合并报表。2003年,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179.53万元,波司登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6,782.10万元,波司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4.95%。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字[2001]105号《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行为。 本次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波司登公司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及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有进有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是根据公司产业政策调整而作出的决策安排,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大力拓展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石化新材料行业,培育新的核心、支柱性产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有关本次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详阅《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