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股权分置时机日趋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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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 08:46 证券时报 | ||||||||||
    “股权分置与资本市场制度风险座谈会”在京举行解决股权分置时机日趋成熟专家学者呼吁,应抓住有利时机尽快推行试点,使股市形成稳定预期     近一段时期以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呼声又日渐高涨。     上周六,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银河证券等主办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必须认识到解决股权分置的紧迫性。银河证券总裁朱利指出,股权分置是造成证券市场不稳定的制度性因素,必须尽快加以解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不解决股权分置,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是不可能的,投融资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将无法推进;建立在股权分置基础上的“价值投资”是脆弱的,不可能出现反映中国经济增长形势的大牛市。他建议,应建立“国九条”落实问责评估制度,抓住当前解决股权分置的最好时机。     学者华生更是大胆预言,如果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国股市还将经历下一个3年的漫漫熊市,而要想扭转这个局面,现在就必须解决股权分置。     如何解决股权分置?证监会规划委委员波涛说,目前我国还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经济正处于转轨过程之中,在这种现状下,能否容纳一个全流通的、完全市场化的股市,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他认为,在解决股权分置上,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是容易为各方所接受的。     国家信息中心宏观预测部副主任徐宏源认为,解决股权分置的前提是推出类别股东表决机制。海通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汪异明在发言中说,“规则在先、分散决策、分类试点、类别表决”是解决股权分置应采取的策略。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认为,可选择400多家无国家股的上市公司先行试点。     在解决股权分置上,专家学者们也认为,能够实现多赢的格局,关键是找寻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刘纪鹏说,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必须征得原有流通股东的同意,流通性溢价要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之间分配,只有两类股东经过讨价还价,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才能双赢,市场才能稳定。来自博时基金、长盛基金、中信基金管理公司等代表也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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