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颁布授信指引 8类违规将被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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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 02:1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甄世宇)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中八类不尽职行为将被予以责任追究。昨天,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授信风险问责制首次被银行监管部门落纸成文。 按照《指引》的要求商业银行将建立授信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类不尽职行为将被予以责任追究,他们分别是: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的;未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全面和准确核实的;授信决策过程中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审批的;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对授信和担保物进行授信后检查的;授信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和突发事件,未派人员及时实地调查的;未根据预警信号及时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授信尽职调查人员工作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不过也有例外,《指引》中规定对勤勉尽职的工作人员也“可视情况予以免责”。 这是银行监管部门首次对商业银行征信、授信和授信尽职调查提出详尽的尽职要求和评价标准,授信风险问责制也第一次以制度的形式被写入《指引》。 此前,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对社会投资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审核其经济可行性,将由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这对商业银行的决策与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是银行监管部门出台《指引》的背景。 银监会在《指引》中还首次引进了“尽职调查”的概念。尽职调查是国际银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即银行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要有从另一视角进行的调查、监控、制衡和纠偏的机制,以减少业务决策的盲目性。 由于《指引》规定的授信工作尽职是最基本的尽职要求,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根据《指引》的基本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免责条款并报银监会备案。上周中国银行已经先行一步,部署了对造成不良资产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并表示将分期分批上报监管部门,予以公开披露,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