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酬金制首现宁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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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 11:50 扬子晚报 | |||||||||
近日,宁波望京E座的业主委员会与宁波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记者发现,与常见的物业合同相比,这份合同在物业服务内容、物业费用支出等方面的规定更加明确、细致。宁波海曙区物业办副主任朱世衡解释,该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据介绍,宁波市物业收费一直采用的是“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
何为“酬金制”?实际上也很简单,即物业公司只拿一定比例的服务酬金,而物业服务支出费用则由业主支付,以保证业主在物业上能够明明白白地消费。望京E座业主与物业签订的“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每年提取全年物业预算支出的10%,而在合同的附件上,物业提供了一份详细的物业服务清单和费用预算单,业主则按此“买单”,从而使得物业透明度大大提高。 这一点也受到了望京E座业主们的肯定,虽然他们对这样的物业收费方式没有太多的了解,但从物业公司提供的实施方案看,显然要比原来的物业收费更加规范,至少他们对物业提供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一开始便“心中有底”。吕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