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考核经验比分数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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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23:45 证券时报 | ||||||||||
    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事件引起投资者对保荐人制度的广泛关注,而从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也成为业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不过在笔者看来,香港虽然属于成熟市场,但单就保荐制度而言,目前内地的条款在量化程度与操作层面上总体高于香港的保荐制度。但另一方面,香港的保荐人制度更强调保荐人的实践经历及国际经验。
    在目前的制度下,香港交易所在主板市场上采用了较为简单的保荐人制度,所谓保荐人指的是保荐机构。除香港证监会针对对企业融资业务的发牌监管外,并无额外的保荐人发牌制度。符合资格的上市申请人须委任一家合资格保荐人处理其上市申请,但申请人获准上市后,保荐人的工作及责任便基本上结束。     香港保荐人制度在创业板市场中得到比较规范的发展,并出现了公开的认可保荐人名单。创业板保荐人制度内容比主板全面,除现有针对企业融资业务的发牌监管外,保荐人作为法人及注册员工均须通过严格的发牌要求,如注册资本、两名主要主管及两名助理主管的聘用等。另外,创业板发行人也须在上市后至少两年内聘用一名保荐人,而保荐人作为上市公司及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平台,其主要职责也加重了不少。特别是有关监管保荐人的上市规则修订草案中明确要求,保荐人在就上市文件內容寻求各行业合资格、具经验的专家意见时,需确认这些专家的工作基础及合理性并签署责任声明。     相比之下,内地的上市保荐制度详细规范了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信息披露制度,保荐人不仅要承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就监管层而言,内地保荐制度强化了市场监管的手段,将监管前移到监管机构审核前的环节,促使保荐机构加强自律。有良好信用及业绩的保荐人会受到激励,而不符合要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所保荐的项目,将不被受理乃致遭到淘汰,推动了业界的良性竞争。     从投资者角度看,由于保荐人在公司上市后仍须持续督导,在客观上投资者可以得到更加准确的信息。同时保荐人有责任协助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某程度上有助于稳定市场及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不过,尽管内地保荐制度在法规及操作上要比香港详细得多,但由于保荐制度在内地仍处于起步阶段,笔者以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现有的制度必须得到强有力的执行。从江苏琼花事件看,深交所及证监会的谴责及处罚果断有力,但仍应关注其进一步的处理结果。     其次,监管层应注意到现有保荐人考试的局限性,加强对实务及国际化经验的考核。仅仅一次知识考试就能决定保荐人能否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江苏琼花事件中,保荐人就自称考试中并未特别要求熟悉国债投资,因此他对江苏琼花称国债投资属“自营”行为并未察觉有异。     另外,首批考试产生的保荐人数目不多,各保荐机构为了争夺资源,难免出现高薪挖角的现象,导致市场中出现恶性竞争。而在发行市场总体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人才不够也会使保荐人的工作质量受到影响。在境外极端的案例中,保荐人可能只签署属下员工准备的文件而并不亲自去公司调研,这大大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目前内地的保荐制度还应该更强调保荐机构中的专业分工,除保荐人外,其它成员的素质也非常重要,而权责也须进一步明确。除监管机构外,行业内也应考虑设立行业组织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统一标准、加强培训及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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