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通"横生"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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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12:22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近日,市消保委发现在小灵通的促销活动中发现了“霸王条款”,特别发布了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签约需谨慎。 近日,市消保委发现,《上海电信“红色律动”营销活动规则》中的预存话费说明第五条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该条款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小灵通’的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发生变化,则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进行计费”。
市消保委希望上海电信在设计营销方案时,以真诚让利于消费者为出发点,对其营销活动规则中限制消费者权利、规避自己义务的格式条款进行修改;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小灵通”,加入“红色律动”活动时,务必看清协议的全部内容,谨慎签约。作者:记者沙情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