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首次遭遇“监管谈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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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9:26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由于公司申请材料制作粗糙,保荐人未能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日前约见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陈永阳和杨虎进,进行了保荐制实施以来的首次监管谈话提醒。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在审核上海证券保荐的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材料时,发现申请材料存在一系列问题:文字错误和文法不通随处可见;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73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重点关注、责令改正、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者等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在首批保荐人资格考试中,上海证券只有陈永阳和杨虎进通过了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