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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何以变“正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子寒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现象是不正常的,比如:沙尘暴是不正常的自然现象;胸闷气短是不正常的生理现象等等,这些不正常都在提示我们,已经存在问题,需要注意并马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否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是在这个社会上就有一些人,非要把这种不正常当成正常。7月22日的《华商晨报》上就有此一例:“记者深入采访‘警察将查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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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去年检’事件,本溪平山刑警大队董大队长语出惊人:警车挂假牌,这事很正常。”

  俗话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最起码的是非观念恐怕不需要我们去灌输,而警车挂假牌属于违法行为也不容争辩,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这很明显的“不正常”怎么到了一个刑警大队长口里就变得那么“正常”呢?

  如果说这个刑警大队长不知道警车挂假牌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着实有点低估了这位领导者的法律意识。笔者以为,他之所以认为不正常的事情是正常的,是因为一种“潜规则”为这种思维提供了心理暗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这样的潜规则到处都是:比如在医院里做手术要给医生送红包;调动升迁要给领导备礼品;就连幼儿园的孩子也不能逃脱这种潜规则的侵害,只要家长“打点”的好,孩子必然会得到“照顾”。同样,到了这位刑警队长眼里,潜规则的内容就变成了“手中有权,不用作废”的观念。于是利用一下手里刑警办案的职权,为公为私谋取点利益,就演变成一种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了。

  将不正常视为正常,还反映了一种“见怪不怪”的心理,从刑警大队长的一句“警车挂假牌,这事很正常”里,我们可以得出一条结论:在这个刑警大队,警车挂假牌,绝对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并已经让很多人“见怪不怪”的现象了。也就是说警车挂假牌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如果你不如此做才是“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刑警大队长发出一句“警车挂假牌,这事很正常”的惊人谬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刑警大队长和记者的对话里,从一个执法者对一种违法行为的熟视无睹,笔者还看到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权利意识在作怪,而这也是将不正常变成正常的最直接的原因。可是,这位领导却忘记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他的权利是人民给予的,他的刑警大队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他将自己的权利上死死烙上了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烙印,而他所说的诸如:“这有啥问题。我跟你说,小伙儿,这个事儿你报道出去,我们也不怕。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事儿”的话也正表明了这种“这里我说的算,你又耐我何”的“霸王”心理。

  在这个刑警大队长的心里“警车挂假牌”是无所谓的正常事,但是在人民的心里却是有所谓的不正常,因为如果任其这种不正常变成正常,那么丧失的将是我们的党纪国法,同时还有老百姓的民心!所以我们决不容许这种“不正常”变成“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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