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改制职工的苦恼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 |||||||||
来信 本报记者傅旭明 吉林省白城市五金公司职工日前来信反映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来信中说,“白城市五交化公司在改制前经济效益一直在省内有名,年销售额始终在
他们还反映,在整个改制的过程中职工们既没有看到资产评估立项申请,没有职工授权人代表书,没有职工退出国有身份的批复,更没有召开职工大会。此后,该公司的职工们开始了长达六年的信访。而职工的生存也因此出现了严重问题,有病不能医,孩子上学交不起学费等,甚至导致了职工因想不开而引发出恶性刑事案件,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3年11月3日,白城市国资委迫于政府的压力下出示了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称:“新企业全员接受原企业在册职工,并按劳动法与职工签订五年的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企业水平,新企业按原渠道向社会保险公司给职工投保。”但职工们反映这些都没有兑现。按照白城市国资委1998年的有关文件规定,“凡出售国有企业的职工全部或部分可以买断工龄的方式退出国有企业身份,1-10年一个月的工资,11-20年1.3倍的工资,21年以上的1.5倍的工资乘工龄工资,按毛年计算,一次性补偿,1998年以后职工的国有身份依然滞留在新企业”。而职工们反映,这些也都没有落实,而且从1998年至今职工都没有领到工资,就更谈不上养老、保险、医疗等福利了。 记者为此采访了白城市政府信访办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上一届政府在改制过程中走了很多弯路,该企业当时的确存在负债出售的问题,为此,有关领导听取了信访办、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商贸控股公司的汇报,提出两条处理意见,一是职工退出国有身份的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只能领取2880元,二是企业未履行合同问题由市财政局按法律程序办理。他说,目前有关劳动部门已经按照原在册职工作了一份领取补偿金的表格,而且有的职工已经来领取了。 但是,许多职工对此表示不满,大部分都拒绝领取补偿金,并要求必须由企业补交1998年5月至今的养老保险。 信访办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市各有关部门也曾开过会讨论此问题,并形成意见,因为企业没有用工就没有缴纳保险金的责任。他还告诉记者,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尽了最大的努力,另外,还提出将来中央有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扶持专项款下来的时候,将这些职工按下岗职工待遇发放有关补贴,可能一两个月内就有眉目了,而此次领取补偿金的名单就作为专项款发放的名单依据,所以希望职工早一点来领取这笔补偿金,化解目前的矛盾。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职工们仍没有等到这笔专项款补贴,而且所提出的要求也没有得到答复,他们中的部分人仍不愿领取这份补偿金,他们说,“如果一旦领了,就再也和公司和国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们的利益更得不到保证了。” 职工们要求,政府国资局能依据法律法规制约新企业法人履行企业改制时的合同承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相信白城市政府领导一定会为老百姓做主,职工的具体困难也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