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图书召回制度(图书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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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5:54 人民网-市场报 | |||||||||
王勉 笔者日前在对图书市场调查时,许多图书消费者呼吁,尽快建立图书召回制度。 图书市场长期以来无论从出版还是发行环节,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些不法分子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取暴利,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搞地下印刷、盗
别说盗版,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正版的工具书,甚至辞书、教科书上也不时出现错误。这种错误不仅仅出现在印刷、装订质量上,有些内容上也出错。 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翻译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总编辑叶路认为,按理说只要消费者购买的图书的确在质量、内容上有问题,书店没有理由不退换,但现实情况是有的书商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或根本不承认。就消费者而言,大多不知道去哪儿找,买回一本“残书”后,往往“一声叹息”者居多。 叶路说,一些出版社和发行商推脱或不承认的主要原因是怕承担责任,影响自己的形象。但他认为恰恰相反,出版社主动召回“残书”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体现,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出版社的诚信。 上海译文出版社召回词典成为我国出版界首次尝试“召回”制。由于词典的外壳极易与书芯“分家”,2003年12月17日,上海译文出版社在媒体上刊登启事,除向读者致歉外,召回存在装订缺陷的2003年版《俄汉—汉俄袖珍词典》,并免费为读者更换装订质量合格的词典。广大消费者对中国出版界的首次“召回”行动予以高度评价。 但叶路说,我们的作法只是形式上的“召回”,是民间性质的,因为真正关于图书的召回制度,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现有的可召回商品只停留在一些被认为“大件的、值钱的”的东西上,比如汽车、电子产品等。他认为,随着我国居民图书消费水平快速提高,有关部门应该考虑以法律法规形式建立图书召回制度。 《市场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二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