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推行土地换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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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5:52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在全国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强调,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在加快村镇建设中,要推行“土地换保险”的做法。 为了加快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今后要推行土地换保险的做法,给失地农民上好“四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险,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把农民“换成”市民。
为在发展村镇建设过程中,确实使广大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须从两个方面保持土地政策的稳定。一是保证农民30年土地承包期不变,使离乡农民仍能拥有土地承包权,可以随时还乡从事农耕;二是把紧征地门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门槛不能突破。以此避免不种地,“种房子”,致使农村土地管理失效。 (陆昀) 《市场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二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