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审理首例“行政不作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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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5:32 人民网-市场报 | |||||||||
据新华社电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近日成为被告,这是新疆自今年7月1日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因″行政不作为″而产生的第一起案件。 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推上被告席的是新疆德远商贸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因财务问题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决议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4月12日,该公司总经理王永成和法律顾问龙鑫一起去高新区工商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德远商贸有限公司又数次去高新区工商分局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都未能如愿。其间,工商分局未明确表示办理或不办理,也未出示任何书面批示,只是协调德远公司的内部矛盾。7月5日,在经历了近3个月40余次奔波无果后,德远公司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诉讼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杨刚 郭宏斌) 《市场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