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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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6: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符合《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整改报告的议案(具体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