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000677)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2:3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税前每10股派现金0.3元,税后每10股派现金0.24元。
股权登记日 2004年7月28日 除息日 2004年7月29日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4年6月19日召开的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二00三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205674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2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28日,除息日为2004年7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潍县北路555号 联系人:牛海平、陈树广 咨询电话:0536-2275007传 真:0536-7252140 六、备查文件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