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宝信息(000631)大股东产权出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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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2:3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有关媒体报道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君子兰集团)产权出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在此之前,本公司未接到君子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君子兰集团产权出让的任何书面通知,也未授权任何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经与君子兰集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6.92%的股权)取得联系后,证实长春市国资委、万向集团及君子兰公司确实已于2004年6月14日签署了三方的《君子兰集团产权转让重组框架协议书》,同意万向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全面参与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由于该协议只是框架性的,目前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君子兰公司重组进程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上述事宜,公司将会在指定报纸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