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增值业务 准入门槛大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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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20: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日前,一位阅读过《电信法(草案)》的专家向记者透露,信产部向国务院呈交的《电信法(草案)》(定稿)共十五章,其中市场准入为关注焦点,也是草案调整最大的一处。 其中规定,除基础电信业务继续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外,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准入“门户大开”,改为登记制。而我国电信市场准入过去是“一刀切”的许可制。
《电信法(草案)》中的登记制要求:只要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即可。如果申请者存在虚假或欺诈等做法,将在事后管制中尝到苦头。这也是目前各国电信市场准入的通行做法。 目前,手机增值业务已是当之无愧的“金矿”,1500家内容提供商去年收入为32亿元,今年预测为50亿元。增值电信业务也是中国向WTO承诺最先开放的领域,此次,门槛降低将刺激境外电信商的杀入。 另外,草案也对基础电信业务市场“入门证”作出规定:市场评估准入逐步向自由市场准入过渡。只有涉及到电信稀缺资源、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数量才被限制。 引人注意的是,尽管草案要求申请者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但对具体资本数额未作强制性限定。(据北京晨报 焦立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