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金融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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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19:59 中国经济时报 | |||||||||
易宪容 近日,随着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半年数据,有关“宏观调控初见成效”的称赞声不绝。但就是没有人去想,为什么政府一出手经济数据就能够降下来?经济过热是否会卷土重来?这种运作机制的根本缺陷在哪里?当然,要回答这些问题,还是看看他人所走过路。
近几年来,我们的邻国日本与韩国经济上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同样不小。两国同样在采取办法来化解,但是由于采取的思路与方式不同,实际效果也就相去很远。从日本来看,直到近年来才有一点起色,而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特别是在1990年代,日本金融学界称之为“失落的十年”。日本长达13年的金融危机一直令许多人困扰,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金融危机发生后的二三年内都能够走出困境。如发达的市场体制下,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配合适当问题处理政策,金融危机在不长的时间内得以化解。不少发展中国家在国力无法支撑的情况下,经济整个崩溃,金融体制也能在不长的时间内更新与重建。 日本的金融危机之所以难以化解,就在于一个快速成长的经济体中,金融体制相对较为落后保守,金融法规不健全。更为重要的是,金融机构经营者在资产泡沫的扩张中,不注重金融风险控制与信用的分析,而是将重点放在人际关系的维持。在问题发生之后,又用尽一切手段来掩饰,最后把问题越拖越大,银行的呆坏账越积越多,终于一发不可收拾。同时,金融监管机构先是过于乐观,继而拖以待变,等到问题越来越严重时,又不愿让大金融机构倒闭。政策上一再延误,从而失去解决问题的良机。日本政府最后不得不采取断然的政策,但经济已受到重创,病去如抽丝,这个巨大的经济体只好躺在床上等待元气恢复。 同样是面对金融危机,韩国则是另外一番景象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韩国经济受了到前所未有的重创,韩国经济也濒临崩溃的边缘。在韩国爆发金融危机的前一年,前总统金泳三也曾希望整顿积弊深重且体质又相当脆弱的韩国金融体制,但由于受到国内既得利益集团的全力抗拒,行政部门不能够发挥应有的公权力而失败收场。一年后,面对着严重的金融危机,金大中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与帮助下,对韩国的金融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也正是这种金融改革的大力推动下,经济短短几年就得到恢复。1999年和2000年韩国的GDP增长率分别达到10.9%和9.3%。即使是在2001年世界经济出现衰退的情况下,韩国的GDP增长率达到了3%。 韩国金融改革的具体方式有:首先是准备阶段(从1997年12月3日到1998年6月15日),在这个阶段中,韩国政府除修改相关法令规章并检视各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巴塞尔协议所规定8%标准,以作为日后大力整顿金融机构良好基础外,于1997年12月24日成立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并陆续设立韩国存款保险公司与综合金融评估委员会,以及在1998年4月成立独立的金融监督机构金融监督委员会等单位,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执行与监督机构。 其次,在金融改革期间,将不能够通过金融检查的金融机构即其资产充足率未能达到最低标准、经营不佳且在短期内亦无法改善的金融机构、勒令其破产、合并、暂时停止营业以及给予拍卖等方式加速淘汰。 最后是经过一连串汰弱择强后,在金融监督委员会严格监督下,根据重整计划,以引进外资、有偿增资、合并、收购、缩减营业范围以及地点撤换管理层等方式,来加强经营状况较好的金融机构的体质。如金融机构巨大不良资产的清理、银行业与非金融机构的重整等。 政府强力介入的金融体制改革使得韩国的银行业在短期内取得巨大的成绩。韩国银行业财务结构不但更加健全,而且生产力大力提升,获利能力亦明显增强,经营状况也进行了佳境。根据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在2002年4月底报告指出,2001年韩国的20多家银行基本上结束近5年来亏损的状况,而且净利润创历年新高。韩国银行业员工的生产力也得到大幅地提升,而且高于美欧日本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同时,2001年韩国银行的资产回报率、普遍股权收益率也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同时,在韩国政府不断投放巨大的公共资金,协助金融机构清理庞大的不良资产之后,韩国银行业的健全性日益提高,银行资产的充足率等考查商业银行指标都达到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水平。 从韩国的金融改革来看,面临着严重的金融危机,政府推动的金融改革基本上是相当顺利的,大致上都按照预先计划顺利推行完成。尽管在改革的过程中,因韩国政府不断利用国家庞大的资源积极介入干预,严重扭曲资源分配和市场机能的正常运作,并由此引起国际上关切与批评。 近几年来我国也加大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与力度,政府也出台了不少政策与措施,但无论是银行改革还是证券市场的改革都不尽人意。特别是这次宏观调控,金融体制所暴露的问题更是丛生,有的甚至积重难返。无论是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还是证券市场做假欺诈;无论是金融资产的错配误配,还是金融市场定价机制扭曲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严重阻碍国内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可以说,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金融业成了我国经济发展最大的瓶颈。 日本与韩国金融改革所走过的路或许会对我国有不少启示。 首先,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改革开放初期“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上。缺乏大的战略和持续性的规划、设想,使得不少法令法规朝令夕改。比如金融改革的发展路径问题,是采取中央集权式或分权式自由企业式,尽管中央的文件有所表示,但实际上却根本无法走出信用市场所主导的金融体系。因为在这种体系下政府能够通过直接投资、贷款、政府担保等方式和银行来分担整个金融体系之风险,或透过银行关系来影响信用的再分配,从而通过利率管制让金融资源流向政府所认可的部门与行业。可以说,目前这种金融体制中的根本格局不改变,金融改革要取得大的进展是十分困难的。在政府对金融市场主导的前提下,不仅会减低金融资源的运作效率,而且既得利益集团一定会利用政府权力来为其集团服务,如日本的既得利益集团那样阻碍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利率市场化问题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本来中国金融市场的利率早就扭曲多年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为什么会过热不断,就是这种金融资产价格严重扭曲的结果。很简单,如果不是资产定价那样低,投资不会那样过热。但是,这显而易见的东西就是有人看不到。 其次,从韩国的经验来看,我国金融改革最为重要一点是:任何改革都在一定的规则范围内进行,并以有力组织来保证这种改革的执行与实施。目前我国所进行的金融改革不是先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先建立起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组织,而是走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哪里出了问题又制定一个政策来弥补,这就使得市场行为总是在以短期为主。 再次,要对现有的金融机构与组织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那些体质不好、前景不佳的金融机构都得毫不留情地强制性地勒令其破产、歇业、拍卖与合并,比如一些证券公司及信用社。当然,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理,政府一定要下大力气,无论是银行不良资产还是证券的不良贷款,既要全面认真清理,看看到底有多少,也要有决心处理,不能优柔寡断,让问题一拖再拖,拖出日本的结果。同时,对国内外的资本大力开放,以补充金融业的失血现象。为了吸引国外资金前来投资,要大幅放宽对外资进入国内金融业的限制。 还有,应该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重新的审视现行的监管法律与条例,不要等到问题一来就没有可依据的法律。比如,对中小投资者损害补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