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不应强调"中国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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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19: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但多年来,有一种值得警惕的观点认为,中国的企业,要考虑中国的特点,要有我们自己的特色。 总的来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要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也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不应强调中国特色。原因很简单,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正是过去过多地强调考虑中国特色
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对于竞争性行业,国家财政已经不可能再搞补贴。一个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它要求发展,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将来主要靠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上,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自然人投资者,投资企业的做法和政府是不一样的。政府对投资的企业希望直接干预和决策,而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对投资的企业不想进行干预,它们更关心的,是企业的运作规范。一般说来,他们愿意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但决不愿意承担由于企业的不规范运作而造成的资产损失。如何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跟资本市场实现有效的结合,让企业和投资者双赢,关键要看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里,不能强调所谓的中国特色,企业不能说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它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是规范的、透明的,是所有者可以信赖的。而这一点目前的投资者恰恰没有能够得到。 客观地说,这几年政府对于加强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正在提高。然而,我们又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当前,包括上市公司在内,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极不规范的,重点表现为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国有股东侵犯非国有股东的权益。比如,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政府可以下文件,突然间免去它的经理。这是因为它一股独大。国有股有政府背景,企业经理人看政府的脸色行事,而不是面对全体股东。这种状况现在还相当普遍而且很严重。 根据一些经济学家的分析,目前中国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以下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大部分股权仍由政府持有,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了全部股权的54%;有国家背景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绝对优势,平均占董事人数的75.5%。二是政府部门授权投资机构控制上市公司,使母公司掏空上市公司的丑闻时有发生。三是许多集团公司保存公开或隐蔽的多级法人制,存在资金分散、内部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弊病。四是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五是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关系不顺,导致内部人控制,无法形成制衡。六是公司执行机构有弊端。执行层往往缺乏股东价值的观念,沿用集体领导方式造成决策失误和无人负责现象,沿用过去的薪酬制度对执行人员或缺乏足够激励,或由被激励者自定薪酬导致腐败。等等。 目前,国企改革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如果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会是假的,名似而实不至,而要规范,就应该痛下决心向国际标准看齐,而不应该过多地强调所谓的中国特色。上海证券报邓聿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