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后汽车出险“赔偿”漏洞凸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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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01:0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从7月10日晚上到12日,我们处理的水淹、发动机进水等事故,已经超过了100起。”太平洋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经理助理高俊卿告诉笔者,该公司规定,对汽车“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者被水淹及后因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的情况,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各大保险公司均表示,之前没有预料到大雨的来势会如此凶猛。对灾难的预警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郝演苏教授说:“让保险公司建立预警机制不公平。保险公司是企业,让他们为10年一遇的暴雨预警,让上百名话务员随时待命,是不可能的。如果有公司这样做,最终也会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他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公共救急服务系统。政府应多方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称,北京城区现有的排水设施只能抵御5年一遇的洪水。也就是说,如果再次面对一场10年一遇的暴雨,城市排水系统仍然不堪重负。 有司机问,自己的爱车在下班路上受到水淹,导致发动机进水,其罪魁祸首是城市排水系统存在缺陷。如此情况,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对此,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傅思明解释说,这种情况不适用当前国家赔偿的有关规定。 (据《中国青年报》)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7月21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