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能否也设“站台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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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9:32 深圳商报 | |||||||||
看护小孩游泳,不下水也要买票,家长呼吁: 游泳池能否也设“站台票”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每天带孩子去游泳,家长只是在岸上观望,却要为此掏两张泳票钱。和小区的其他家长一样,叶女士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昨日致电本报说
家长:看护小孩游泳要购票 叶女士家住布吉某山庄,家中住着一个4岁和6岁的孩子。最近天气炎热,两个孩子每天都闹着要去游泳。按照小区泳池小孩5元、大人5元的收费标准,一月30天下来叶家就要为游泳掏费450元。但每天叶女士只是到池边看护孩子,并不下水游泳。 叶女士说:“小区泳池分浅水区、深水区两部分。深水区能看见一个救生员。而在小孩子聚集较多的浅水区,却看不到救生员。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出于安全的考虑,能不陪同孩子进泳池看护吗?但对于不下水的家长,泳池的工作人员也非要大人买票。这让许多家长很反感却又无可奈何。” 她说:“顶多象征性收一两元‘站台票’,何况很多小区的游泳池并未规定禁止监护人进场。” 管理处:大人是否下水难监管 据了解,像布吉某山庄泳池这样的管理规定,在其他小区同样存在。有的小区甚至规定家长收费10至20元。对不游泳只看护的家长同一收费,小区管理处认为有利于管理。 某楼盘物业管理处曾先生说:“统一收费其实很无奈,有的家长说是在岸上监护,进场后脱下衣服就跳到深水区不管孩子了。这让管理人员防不胜防。”他还告诉记者,现在来游泳的基本上是“家长+孩子”式,由于一些家长贪小便宜,加上大人收费比孩子高一倍,使得经营游泳池的费用漏洞很大。 但也有一些游泳池对不游泳的家长区别对待。宝安西乡天骄世家游泳池的管理者称,大人只要不下水游泳就可以不收费,由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消委会:不游泳也收费有失公平 宝安区消委会秘书长龚百仲说,依照《消法》精神,消费者交纳了10元钱就应该享受下池游泳的服务。如果没有下水却要交泳票钱,有违消费过程中的公平原则。也就是说,这种收费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况且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监护人不可以陪同未成年人从事游艺活动。 龚秘书长表示,当未成年人在游艺、游乐场所玩耍时,监护人在一定范围内看护,能大大降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这于孩子、家长和商家三方都有益。业内人士指出,个别消费者素质低下不能与某项收费形成因果关系,建议管理处采取修隔离栏、凭票洗浴等方式,杜绝贪小便宜者,至于为了方便家长,售卖便宜的“站台票”可以进行研讨,再付诸实施。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