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企业实行“信用”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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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9:16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北京市工商局将对被公示的“守信企业”实行“信用”监管。目前,北京市已有11大行业结合行规、行约制定了行业信用标准,凡有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的“守信企业”将被“一票否决”。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9日召开的“守信企业”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北京自去年10月启动“守信企业”公示工作以来,至今已有172个行业协会在北京工商部门备案。2003年度
“守信企业”公示制度是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基础上的延伸与扩展,是由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推荐、北京市工商局对企业年度内良好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公示和宣传的社会活动。北京市工商局只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和公示,不搞评比和评估,基本方法是政府组织、企业申报、协会推荐、社会公示。 据介绍,“守信企业”公示按年度进行,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荣誉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公示的“守信企业”,若在年度中发生失信行为将予以撤销,且两年内取消企业参加“守信企业”公示资格。作者:胡佩尧 付媛媛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7-10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