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格规范高校独立学院的招生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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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9:16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在9日举行的湖北省治理普通高校招生环境会议上,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路钢指出,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申办高校本部要对独立学院(分校)招生负有重要责任,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对学校本部和独立学院(分校)招生工作将负有双重责任。 据了解,在往年的招生中,个别独立学院(分校)擅自招收未达到当地本科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并许诺注册本科学籍,向考生高收费,破坏了国家招生制度、政策和计划的权威性
路钢指出,今年要加强对独立学院(分校)招生的管理,加大申办高校对独立学院(分校)的监管力度。申办高校要安排得力干部参与独立学院(分校)招生,共同负责招生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申办高校要加强对独立学院(分校)招生的过程管理,做好招生监察工作,对违规招生、收费和乱办学的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 独立学院(分校)年度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章程的印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签发都必须经申办高校审核同意。对独立学院(分校)招生工作疏于监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申办高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作者:李鹏翔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7-10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