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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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四年七月十七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邹德正董事委托何小平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廖能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03年度实施了10转增3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78.6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82.18万元。原第二十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678.6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678.6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6000万股。现修改为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082.18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1282.18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7800万股。。并授权经理层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第二合成氨厂的议案。 公司合成氨节能挖潜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为确保新项目顺利开车,公司决定成立第二合成氨厂,负责新项目的开车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四年七月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