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董事局(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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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局(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4年7月1日向全体董事传真寄发了关于审议设立本公司“欧洲商务代表处”议案的董事意见征求函,经2004年7月16日汇总,1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在欧洲德国的法兰克福设立本公司“欧洲商务代表处”。
【背景资料:一、设立商务代表处的目的:顺应市场国际化发展趋势,实施“走出去”的有益尝试,加速构建国际市场网络体系,为完善公司对所属市场的国际化服务功能进行创新探索。二、商务代表处的职能:仅从事商务服务性工作,不开展经营性业务。三、费用预算:(1)开办经费:约为5.3万美元(一次性);(2)日常运行费用及人员薪酬:约为15万美元/年,具体在每年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中予以分项明确。四、代表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由代表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报公司核准,并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4年7月19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