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在技术产权交易中的经济效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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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45 经济参考报 | |||||||||
北京社会科学院管理所所长张耘信用是技术产权交易的基础性要素,没有信用就无法达成交易。在技术产权交易过程中,信用是以其特定功能发挥作用和影响的,信用是通过作为交易手段降低交易成本、作为行为规则要求提供交易秩序等方式来实现其交易基础功能的。 信用具有降低技术产权交易成本的效用
交易成本即交易费用,是指在市场机制下用于交易的非生产性成本。此处所说的交易成本是指交易本身的费用(像订立合同的费用等)。具体分析技术产权交易成本主要包括几方面内容:第一,订立合同的费用,包括:交易信息发现成本、信息甄别成本、订立合同成本;第二,因不履行合同而引起的各种强制履约、惩罚费用等;第三,占技术产权交易成本比例较大的风险成本,即由交易客体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的交易风险造成的支出。 作为高收益与高风险同时存在的技术创新产权交易,其交易成本与一般资源性商品的交易成本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交易过程中(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是绝对的,并且是在信息不完全基础上的信息不对称,所以对于投资方来说交易风险巨大,因而投资方交易成本高低直接关系到交易的能否达成。 在技术创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过程的任何阶段都会发生技术产权交易。但是,伴随着技术创新以及创新成果的生产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进程,高技术企业的成长呈现出不同的阶段特征,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数量与资金所承受的风险程度是不同的。技术创新阶段越是处于早期,技术创新产品所蕴含的不确定性因素就越多,交易面临风险就越大。但是,高技术企业发展阶段对投资的需求与投资的风险程度呈反向,即,早期阶段的投资,尽管投资风险大但投资规模小,但到了投资企业发展后期,投资风险小而投资规模却较大。交易进行得越早实际需要支付的货币资金越少,但对信用资本的支付需要越多。信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支付手段,弥补了信用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成为降低交易成本的基本的主要的因素。如果卖方在技术产权交易中没有信用,就必须自己不断支付更多的费用待到产品技术与市场完全成熟之后才能实现交易,对于卖方来说,会因为缺少资金会面临技术创新难以继续,甚至形成企业倒闭。对于买方来说,如果不能在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进入,待到高技术企业成长之后,要么因为晚进入使进入成本大大增加,要么失去进入机会进而失去获得高额利润的机会。对于社会来说,由于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资本与技术结合得越早对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越有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作用越明显。因此,无论是从卖方、买方、还是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交易的时间越早各方的交易成本越低,各方获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才能越大。 信用作为制度安排提供技术产权交易秩序 市场的有效运行有赖于秩序,而法律和信用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其中,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外在机制,依靠第三方(如法庭)的强制实施,其特点是成本高。与法律相比,信用机制的成本低,由交易双方自己维持,对违信的惩罚来自交易的中断。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信用,就可能失去今后交易的机会,正是出于对未来利益的考虑,使人们在日常经济生活中自觉维护信用。 在技术产权交易中,风险投资家为了有效克服巨大的投资风险,往往通过投资分散化、和资金支付的多次化的方式,将一次性交易行为演变为重复交易行为,将具有信息优势的融资方的信用表现作为下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将守信履约和对违信失约行为进行惩罚作为行为规则与制度安排,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使信用作为制度产生强制力和道德约束力,使双方按约守信,达到利益的平衡,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6-30星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