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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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7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36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进口的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反倾销调查。 此次调查是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产业于5月19日正式向商务部提起的。
据了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在产品形态上属于有机硅中间体。主要用于进行开环聚合成不同聚合度的硅油、硅橡胶和硅树脂,这些聚合物进一步加工成制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电子、纺织、汽车、个人护理、食品、机械加工等各个领域,也有少量直接应用。在产业化之前,我国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主要依赖进口。20世纪90年代蓝星化工万吨项目投产后,我国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开始了产业化之路,也标志着我国已成为少数几个掌握该生产工艺的国家之一。 当蓝星化工、浙江新安化工、吉林化工等相继形成规模化生产之后,进口二甲基硅环体硅氧烷的数量大幅增加,价格不断下降,对国内生产企业构成了很大的冲击。 据申请方委托律师事务所北京博恒郭东平律师介绍,我国对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每年几乎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但在进口数量不断增长,价格持续下滑的冲击下,蓝星化工等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却在不断恶化,库存急剧增加,开工率、产量、利润水平越来越低,低价进口已经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经过初步审查,商务部决定从7月16日起将对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将于2005年7月16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6年1月16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袁小可 裴增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