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竞争遭遇四种不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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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10:55 北京现代商报 | |||||||||
北京企业中98.5%为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产品市场占有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劳动生产率总体水平偏低等原因,在与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在对北京167家中小企业的调查中发现,49.25%的企业认为市场竞争环境很不公平,持这一看法的企业都是规模很小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的总收入均在100万元以下。他们认为竞争环境的不公平与政府的政策和政府行为有关。
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府投资偏袒大企业。北京是政府直接投资最多的地区之一,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直接投资基本上都是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几乎没有机会争取到。这就形成了小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在面对政府投资上的不平等待遇。结果是小企业在市场上打拼,大企业靠政府投资滋养。 二是,市场准入标准不平等。目前我国企业经营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国企业进入的约有60个,而允许国内民营企业进入的仅约为40个,涉及的投资领域也比较传统,市场准入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大大影响了非公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是,信息使用不公平。在我国,目前政府仍是大量信息的拥有者,作为与政府联系较少的独立经济主体——非公中小企业,在信息获取渠道上存在着“先天性”的欠缺。目前政府的许多项目信息、采购信息、政策信息等仍按照已有的渠道发布,不仅辐射面相对狭窄,许多信息发布也不够及时,更有的信息仍不公开。 四是,政府关注程度的不公平。解决大企业的问题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绩影响大,所以政府各部门的关注程度高,遇到问题解决起来态度相对比较积极,部分道德水平低的政府官员,也轻易不敢到这类企业“打秋风”。但是小企业则无法享受同等待遇,小企业遇到问题时,往往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调查中发现,对于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态度的评价,大企业与小企业有较大的分歧,规模大的企业往往对于政府部分职能部门的评价相对较好,而企业规模小的企业则对其评价较差,这反映出政府机构在对待企业的态度上,或多或少存在规模、隶属、知名度歧视现象。商报记者冯秀英J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