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小觑ETF的消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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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01:48 证券时报 | ||||||||||
即将推出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是为了解决封闭式基金长期折价率过高以及开放式基金频繁赎回对市场造成的消极影响,它对活跃交易、稳定指数以及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上证50(资讯 行情 论坛)指数样本股的交易,肯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ETF并不是完美无缺,对其可能出现的消极作用,市场参与各方不可小觑。 在市场上没有指数期货的背景下,目前即将面市的ETF仍不具备避险功能,虽然ETF
ETF基金紧紧跟踪某一有代表性的指数,投资者购买一个基金单位,就等于按权重购买这个指数的所有股票,投资者“赚了指数反而赔钱”的情况就会大大降低。但是,ETF指数基金,不可能把所有的资金按比例分配到所跟踪指数的成份股上,这就导致在上涨阶段,它的净值增幅低于目标股指数的涨幅,而下跌阶段,又小于指数跌幅。 ETF虽然尽显套利本色,但是依据有关ETF的设计,其申购或赎回对金额要求相当高,一般只有机构或有相当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具备参与实力。中小投资者参与的盈利手段,仍旧依赖差价和分红。由于他们中的多数无力参与申购、赎回,也就无法运用相关套利手段。也就是说,就ETF的主要特征而言,它的最主要服务对象还是机构。它的套利本色并不适合于广大中小散户。 在成熟的西方市场,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ETF和一级市场申购赎回ETF进行套利交易,但是由于我国市场上除了债券交易存在卖空交易机制外,其它的交易品种目前不存在卖空交易机制,因此我们不可能实现无风险套利。也就是说,这种套利经常会“失手”,即在机构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前,二级市场的成交价格已经下调或没有相应的接盘。这时,机构的套利就无法完成,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把基金留在手里。这就有可能要承担一系列的股市风险。更何况,由于我们国家实行的是T+1结算制度,而股票价格是瞬时变动的,如果不存在卖空交易机制的话,那么要博取套利价差,必须手中拥有大量的股票和ETF基金单位。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在我国目前还不存在,所以ETF在目前状况下,机构要想成功套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承担市场不完善而产生的一系列风险。 总而言之,ETF的推出是证券市场的一大进步,在市场的一片喝彩声中,能清醒地认识到它的不足和缺撼,对市场参与各方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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